6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5号)。
(资料图)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5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8期),涉及9家经营单位9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波市鄞州中河祥政食品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中河祥政食品店销售的豆酥糖,抽检项目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5230000127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豆酥糖10袋,无库存。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宁波市鄞州区宁东果慕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宁东果慕水果店销售的芒果,抽检项目中戊唑醇,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52300001334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2.5kg芒果,销售2.184kg,另外0.316kg下架处理。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于2023年4月22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果为不合格。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宁波市鄞州福明江梦雅海鲜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福明江梦雅海鲜摊销售的牛蛙,抽检项目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5230000163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牛蛙18斤,无库存。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东店销售的芹菜,抽检项目中氧乐果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中科检测技术服务 (嘉兴 )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230330-00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芹菜10kg,无库存。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宁波鼎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鼎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抽检项目中甲硝唑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 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33230000031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鸡蛋50斤,无库存。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六、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敬老院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敬老院销售的咸齑(酱腌菜),抽检项目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30409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一桶(25公斤),该批咸齑(酱腌菜)除7公斤加工成菜和用于抽检外,其余已下架。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七、宁波市鄞州横溪惠德隆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横溪惠德隆超市销售的山东煎饼,抽检项目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30433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山东煎饼22包,无库存。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八、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邱隘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邱隘店销售的泥鳅,抽检项目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2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30376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其总部配送了5公斤泥鳅,无库存。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九、宁波市鄞州区春风怡养中心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春风怡养中心销售的花生米(生),抽检项目中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 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检测中心(宁波市鄞州区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YSJ2023013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10公斤花生米(生),除抽检购买的4.15公斤外,剩下的5.85公斤因变质下架。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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